加拿大国籍申请
永久居民 / 公民的区别
移民加拿大后,申请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PR,但需要注意的是,永久居民并不是加拿大公民,不具有加拿大国籍。
永久居民 / 公民 的异同点:
-1 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进入加拿大的权利,也都有在加拿大任何一个省份或领地学习、工作和谋求生计的权利。在绝大多数领域(如教育、医疗、税务、工作等方面),永久居民和公民并没有区别
-2 永久居民需要满足居住义务,每5年内累计居住满2年,
-3 永久居民可能会因为严重犯罪、对移民局虚假陈述等原因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公民只有可能因为之前申请移民或入籍时虚假陈述被剥夺公民身份,剥夺程序也远比永久居民要复杂,
-4 永久居民并不享用加拿大国籍,不能申请加拿大护照
-5 永久居民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不能担任某些政府职位。
加拿大公民申请条件
对于18岁以上的申请人:
-1 申请人必须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2 递交申请的前5年,有累积不少于3年即1095天居住在加拿大,
-3 递交申请的前5年中,有至少3个财年,申请人申报了收入。需注意的是,入籍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没有要求
-4 如果申请人在18-54岁,需要对英语或法语有足够的了解,要能够通过英语和法语证明对加拿大和公民的义务和权利有足够的了解
-4 自成为PR起,没有被签发驱逐令等。
在递交申请前5年,申请人如在加拿大境内拥有合法临时身份(如访问学者、学生、工作),则被视为合法居住。 居住时间可以进行折算,成为永久居民之前的每一天可以折算成半天算作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
最多折算一年。
对于18岁以下的申请人:
-1 18岁以下的永久居民可以直接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
-2 对小孩自身满足居住天数不做要求
-3 需要家长帮助孩子递交申请,
-4 至少有一个家长是加拿大公民,或者即将和小孩一块儿成为加拿大公民。